2025/10/01

我的 ADHD 診斷中沒被問到的問題 Anne-Laure Le Cunff

 The question my ADHD diagnosis didn't ask


我的 ADHD 診斷中沒被問到的問題

關於藥物、替代性介入方式與道德考量的思考
作者:Anne-Laure Le Cunff
2023 年 9 月 29 日


歡迎來到這個系列的第三篇文章。ADHD 與藥物始終是一個爭議性議題,因此許多人希望我接下來能寫寫這個主題。身為一位研究 ADHD 的神經科學家,同時也是被診斷出 ADHD 的當事人,我有一些想法——這些想法仍在演變,但這篇文章是我嘗試表達它們的方式。
(順帶一提,我的研究最近被《Science News》報導!)


診斷與藥物的第一反應

當我被診斷為 ADHD 時,醫生告訴我最有效的治療方式之一就是藥物,並立刻提出要開立處方。我清楚記得當下身體湧上的強烈抗拒感。

理論上,我知道藥物治療是 ADHD 的一線選項,我也有朋友因藥物而受益匪淺。但輪到我自己時,卻覺得哪裡不對勁。

回想起來,我明白原因:診斷過程中,沒有人問我「在當下生活情境下(工作、人際等),症狀究竟造成多大困擾?」也沒有人了解「我已經建立了哪些應對機制?」焦點只是:症狀清單 → 藥物處方。

在英國,疫情以來 ADHD 藥物處方量每年增加 18%;在美國,過去十年間的處方量更成長了 60%。這讓人不禁思考:藥物真的是最佳選項嗎?風險與道德考量又是什麼?


ADHD 介入的簡史

我刻意使用「介入」(interventions),而不是「治療」(treatments),因為許多方法並不能真正「治癒」ADHD,只是部分減緩或掩蓋症狀。而藥物也並非唯一的支持方式。以下是簡短時間線:

  • 1937 年:Dr. Charles Bradley 發現安非他命(最初作為鼻塞吸入劑)能改善兒童的行為與學習表現,這是最早的 ADHD 藥物紀錄。

  • 1950–60 年代:利他林(Ritalin)問世並廣泛用於所謂的「兒童過動反應」。診斷標準仍模糊,主要聚焦於「過動」。

  • 1970–80 年代:DSM-III 將 ADHD 定義更新,開始出現「有無過動」亞型。藥物使用擴展,但爭議不斷。

  • 1990 年代:DSM-IV 正式定義三種亞型(不專心、過動衝動、混合)。長效型藥物問世以改善依從性與降低污名化。此時首次探索非刺激性藥物。

  • 2000 年代:Strattera(原非刺激性藥物)獲批,其他非刺激性藥物如 Intuniv 與 Kapvay 也問世。診斷增加引發過度診斷與濫用的爭論。

  • 2010 年代:Vyvanse 受歡迎,強調作用持久與較低濫用風險。成人 ADHD 的認知逐漸普及,治療對象不再只限於兒童。

  • 2020 年代:疫情後,診斷與處方量急遽上升,與遠距醫療普及和成人認知提升有關。2021 年 Qelbree 獲批為新型非刺激性藥物。此時也出現藥物短缺與濫用問題。

雖然指南強調「多模式治療」(行為介入 + 藥物),但刺激性藥物仍是多數情況下的一線選擇。然而,這種「藥物優先」的模式帶來諸多問題:副作用(食慾抑制、失眠、心跳加快、情緒變化)、耐受性與藥效消退後的「崩塌」效應,以及濫用風險。長期影響則更加不明,包括腦部發展與心血管健康的疑慮。


被忽略的應對方式

有 ADHD 的人並非被動等待醫療介入,他們會自行尋找調適方式,並且常常能找到。

常見的應對方式包括:

  • 有益的:運動、創意發展、能發揮優勢的職涯。

  • 中性的(依情境而定):工作狂、依賴咖啡因、嚴格時間規劃。

  • 有害的:酒精、尼古丁,以及其他帶來短暫快感卻高成本的方式。

例如,我在 11 歲開始抽菸,因為它能讓我安定下來。到 18 歲時一天一包。二十到三十歲之間,我又陷入酗酒,因為酒精能讓我的腦子安靜。這些都是典型的「未被診斷的 ADHD 大腦,透過外在物質尋求多巴胺調節」。

這其實揭示一個核心:ADHD 的人必然會尋找「調節機制」,問題不在於「是否尋找」,而在於「是否有意識、安全且受到支持地尋找」。這也是診斷過程應該詢問的重點:你現在怎麼應對?什麼有效?有沒有依賴模式?但這些問題都沒有人問我。


什麼還能奏效?

我並不是說藥物本身錯誤。對某些人來說,它確實能改變人生。但診斷當下立刻給藥,既不足夠,也可能有害。

研究指出,ADHD 特質可能在遠古環境中有其演化功能,只是在現代生活(久坐工作、任意期限、數位干擾)下才顯得「失調」。因此,我們是否該先檢視環境與生活方式,而不是馬上給藥?

科學界也正在研究其他介入方式:運動、正念冥想、飲食(如 Omega-3)、數位療法(遊戲化的認知訓練)、腦波回饋……等等。

我選擇拒絕藥物,改以舞蹈、冥想、書寫等方式來調節,同時建立一份能發揮好奇心與非線性思考的職涯。我知道這條路需要許多人無法取得的資源與特權,但這並不代表藥物就該自動成為唯一解方。


值得問的難題

真正令人不安的問題是:有多少人只是為了「適應一個與自身神經構造根本不相容的環境」而被迫用藥?如果能夠改造環境,或許才是解決根源。

當然,不是人人都能自僱或重塑職涯。但我們至少應該問問:是否有其他可能的環境調整?即使只是小改變。

結論: ADHD 的介入應該評估整個人——包括應對策略、生活環境、抱負與資源——而不只是勾選症狀清單然後開藥。否則,我們只是在「修正個人」,而不是解決「環境與神經特質的落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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